1970年12月12日,上人率领委员下乡访贫到达凤林,将前往山兴里探望黄阿恶祖孙途中,不意山兴溪溪水暴涨游览车陷入溪中,众人合力推车  

  過往談慈濟的慈善,很難不從"緣起"、"舊法新知"談起,談起來沒有人不感動,但談久了,很難避免一種結果是...自己人聽太多遍了,聽上一句就知道下一句要講甚麼;外人不願意聽,因為再講還是講慈濟自己的東西,更何況還是講古,講歷史...。

  既然這樣,或許我們試試看,找一種新的方式、角度,來思考論述慈濟的慈善,說不定找到一個他人更願意聽、更聽得懂、更願意參與的慈濟慈善。

  那也說不定啊?今天先小試一下,我們來談談,甚麼叫貧窮?

 

甚麼叫貧窮?

  是啊,甚麼叫貧窮?會不會做了幾十年的慈善,也許我們天天想,但也許其實我們不曾很認真的想、探討、檢視我們對貧窮的概念。

  沒錯,我了解也絕對贊成,濟貧不是慈善的全部,但這裡要討論的,是慈濟看待、定義貧窮的方式,討論這個主題,可以反思慈善思維裏,對慈善工作的脈絡是甚麼,進一步弄清楚,可以更清楚發展的脈絡方向,並且與外界對話。

  可能有人以為,定義、判斷貧窮很簡單吧!貧窮就是收入不敷支出,收入低就是貧窮囉!!

  舉個例子好了,有兩個家庭,結構完全一樣,夫妻各自生養了三個孩子,一個讀高中,一個國中,一個讀小學,第一對夫妻是穩定薪水一般的上班族,收入將近8萬,另外一對夫妻,兩個人都靠勞力臨時工,合起來月收入將近4萬,哪個家庭比較貧窮?

  答案很簡單嘛!!當然是第二個家庭收入比較少,慈濟人就關懷第二家就好,不必關懷第一家了嘛!!

  可是,第一家收入近八萬的家庭,他們住在都會區,家裡揹著每個月三萬多的房貸要繳三十年,他們家老大因為興趣天份,讀私立中學的音樂班,老二學校的壓力很大,很需要補習。

  第二個收入近四萬的家庭,住在偏鄉一棟祖傳的平房裡,夫妻在住家四周種了些青菜,自己吃不完還可以跟親友交換,老大讀體育班拿獎學金,老二讀建教合作還有薪水。

  現在,你覺得哪個家庭比較辛苦,比較需要協助?

  在談慈濟人怎麼看待貧窮以前,有一個很好的比較基礎,我們先來看台灣政府是怎麼看待、評估台灣貧窮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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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界定貧窮與執行救助的方式

  台灣政府制定各項社福制度以《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為基礎,《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的計算,是依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不同行政區劃前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總金額的60%訂定。

  白話一點的方式來說,政府分地區來訂貧窮的標準,認為每個地方生活情形物價水準不同,所以貧窮的標準不同。

  舉例來說,2015年,台北市《最低生活費》的標準是每人每月14,794元,依公式反推回去,就是平均每個台北人每個月的花費是大約2萬5;如果你們家每個月的總收入除以人口數,不到這個金額,就代表可能入不敷出,如果連1萬5都不到,那就可以說是中低收入戶甚至低收入戶的收入水準了。

  花蓮縣的《最低生活費》標準則是每人每個月10,869元。也就是平均每個花蓮人每個月的花費是大約將1萬8;如果你們家每個月的收入平均下去,低於1萬左右,那就是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的收入水準了。

  如果再以剛剛舉例五口之家的例子來看,在台北,家庭總收入每月7萬5算是貧窮危險的邊緣,在花蓮,同樣的標準是5萬多將近5萬5千塊左右。

  基本上,台灣政府就是依這樣的邏輯在訂各種社會濟助、社會福利的標準,如果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下,稱為低收入戶;略高於此標準者稱為中低收入戶,家戶申請通過審查確認資格以後,就可依照各項法令申請各項社會救助,當然,政府審核的不只是收入,還包括家庭成員的不動產、存款、股票、保險、近親收入情形...等條件。

  每年十月,各地縣市政府的社會局、處,各鄉鎮社會課,各村里長村里幹事,就會開始作業,接受民眾的申請資料,除了民眾自己填寫的調查表、切結書、檢附的各種相關資料以外,縣市政府社政部門,再依據申請,調閱戶政部門、國有財產局的全戶戶政資料、財稅資料、保險投保資料。所有資料再經過縣市政府的審核作業以後,年底到一月間,公告下個年度的資格審核情形。

結論:台灣的社會救助,是一張有漏洞,很鬆散的安全網.....

  如果假想,台灣所有的納稅人納稅給政府,就是要政府架設一個安全網,讓台灣公民在缺乏職場收入來源、家庭功能不彰、或發生任何重大事故陷入貧窮時,可以備這張安全網保護,不至於發生一些遺憾的事情,例如因為貧窮挨餓受凍、甚至買賣人口或飢寒起盜心...

  台灣政府算是很努力的架起、維持這一張安全網了,安全網的結構算是完整,但是坦白說,還是有很多洞,還是很鬆散,台灣社會畢竟還未成熟到像北歐西歐的福利國家,用高到台灣無法想像的稅收,但織起一張綿密的社會安全網,社會福利直接依人口結構補助各個家戶,標準和執行的方式,是完整到公民不用擔心可能陷入貧窮的境界。

  台灣的社會救助,從上面簡單敘述的標準和申請程序來看,就不難理解這個安全網雖然存在,但是每個陷入貧困的台灣公民,要很有警覺很有意識的努力去申請、爭取,才能抓牢這個安全網,稍微一個不注意,就掉出去這一張安全網了。

  就像剛才小編舉例的兩個五口之家,又故意舉例台北市和花蓮縣,你一定會想,第一個家庭一定是在台北市,第二個家庭一定是在花東的偏鄉,甚至就是原住民。但是,誰說的?不是小編說的哦!我們怎麼能有這樣的偏見與成見?台北市就真的沒有貧窮問題嗎?或者是,真正的貧窮發生在誰身上呢?收入達到一般水準的上班族,就一定不會有貧窮的壓力嗎?

  不過,也就因為這樣社會救助制度,慈濟和所有慈善團體,還有很多可以補破網的空間,這也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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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怎麼看待貧窮----全面與溫馨,慈濟人無與倫比的天真....

  簡言知,慈濟非常天真的,用一種絕對生活化、彈性的方式在看待貧窮,也落實用這樣的態度,蒐集資料進行評估補助。

  沒有民間機構能夠像政府一樣,有公權力可以調閱申請扶助家戶的財稅資料,以及擁有龐大的人力和經費去稽核、訪查以執行社會扶助,因此每一個慈善組織,一定會設定特定的補助對象或範圍、對補助次數與金額做限制,也沒有慈善組織會想全面的處理,每一個家戶內所有各個層面的經濟補助需求和問題(甚至即使是政府,補助也有一定的金額和作業時間,每年一旦核定就很難新增,更沒有辦法彈性的調整補助金額與內容)。

  會天真到全面、又保持彈性去做慈善濟助的,只有慈濟.............

  老天!!平時在慈濟參與慈善工作時不曾想過,現在試著從外部的觀點來看,突然發現,慈濟實在太天真了!!不只勇敢的要去面對所有弱勢家庭的所有問題,同樣天真的,還有補助申請,或者說是評估補助金額、方式的方法。

  雖然沒有辦法直接取得稅務證明資料,每一個慈善組織,大多一定會要求補助對象填寫申請表,檢附必要的書面資料(例如戶籍謄本、存款證明、相關證明甚至簽署切結書,做為補助申請必要條件)。

  然而,慈濟在關懷弱勢家庭的過程中,為了貫徹關懷互動過程的溫馨,沒有硬性規定案家應該填寫的表格資料或申報附件,做為補助評估的案家資訊,主要是從與案家柔性互動的過程,取得案家的信任以後得到的資訊。

  這就是我說的,慈濟人在慈善的第二個天真之處.......

  慈濟人形成的慈善工作習慣是,遇到急難的需求,即時給予急難補助,甚至多給幾次急難補助。但對於長期經濟補助的評估,需要與案家互動一段時間後取得案家的信任,要有信任,案家才會讓慈濟人充份的了解家裡主要的問題是甚麼?整個家庭的結構與關係是如何?家庭的收入支出情形如何?

  最後依據這些資訊,訪視小組在內部個案研討中討論,討論出案家與慈濟人所共識,最適切的補助金額,並且補助可以透過每個月的訪視,彈性實務的調整金額與補助方式。

為甚麼慈濟人這麼天真?

  為甚麼?難道慈濟人不知道,有特定的慈善工作對象、範圍、制式的標準或公式,並且透過要求案家提供書面資料來審核補助,會有效率、簡單,並且避免紛爭嗎?為甚麼硬是選擇一個比較辛苦又困難的方式?

  就從前面的舉例兩個五口之家的例子回頭去看,哪一個家庭「比較貧窮」呢?其實很難有定論,....真的世界上有一個完美的公式,蒐集相關的資料數據套進去以後,就可以「公平」的算出他們「最適切需要的補助嗎?

  慈濟人眼中的貧窮是動態的,是相對的,是生活中的智慧,是人與人之間溫情的互動中,所產生的智慧與共識。

  有時中等以上的家庭突然陷困,所遭遇的衝擊甚至大於長期在清貧狀態中的家庭,需要更高額,比一般公式計算稍高的補助;有時案家最需要的補助不一定是現金,可能他們需要代購送來的物資(食物、營養品、醫療耗材....),或者直接繳納代付費的服務(學費、健保費、居家服務或居家照顧的費用....)。

 

  庶民小編沒有辦法否認,沒錯,這樣的補助評估模式,因為理想遠大、不易,有時效率不足,因為耗費好多時間在培養、建立關係、蒐集資料、建立共識,有時慈濟人難免在評估討論中,投射自己的生活經驗和價值觀,當然同步,慈濟內部也透過無數的教育訓練、實務經驗、個案研討在補強這些可能的問題。

  但總體而言,每個模式都有他的缺點,至少就理想的慈善願景而言,我感到萬幸,所選擇的,是慈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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