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我對於真正核心問題認知是----大家對於組織整體和自己在其中的角色倫理...不清楚...沒共識....
- Jan 19 Fri 2018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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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決問題、變革成長,先共識清楚彼此的角色倫理絕對必要......
1/19(週五)的夜晚,到東區會所參加宗教處與北區慈青(學長)的座談,有些朋友們顯然很"驚喜"(驚嚇?)我的出現....其實都不必有任何預設立場,不論誰出現談了什麼以及什麼樣的氛圍和什麼樣的結果,真正的問題層次與重點早已經超出了這一切....很高興大家有默契,沒有人會覺得這個夜晚會找到答案或改變什麼,如果有任何人這麼想,這個夜晚肯定不歡而散.....能夠對等、務實的談一談,就超出預期的邁出大步了.....然後就這樣結束了一個愉快的夜晚。
長期以來我對於真正核心問題認知是----大家對於組織整體和自己在其中的角色倫理...不清楚...沒共識....
長期以來我對於真正核心問題認知是----大家對於組織整體和自己在其中的角色倫理...不清楚...沒共識....
- Jan 05 Fri 2018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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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慈青從茶水間出發的冒險旅程

看到一個慈青學長邀約個群組聊慈青,叫做"雞絲麵復興黨",百思不得其解.....第二天看他解釋說明(如圖)才了解......
畢竟早了他幾年,青年的成長變化快,幾乎是三年就全新的一代.....我那個世代的老慈青對雞絲麵應該是沒有印象的(還是大家都偷偷吃....只有我不知道......),但是對類似茶水間這樣的記憶,一小群(大約5~10's)夥伴,經歷過辛苦甚至慘烈的營隊工作期以後,共同在肢體的疲憊和情緒思緒的激昂中,高談闊論激盪對慈濟和慈青整體生態的思辨,這是數十年前慈青世代傳承的共同氛圍、情感與記憶....,
- Apr 26 Sun 2015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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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民獻曝----慈濟慈善試說心語(二):扶助與服務的落實(上)--台灣其他非營利組織慈善濟貧模式的比較分析
- Apr 26 Sun 2015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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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慈善草根誌----九國慈濟人 送愛災後波士尼亞

2014年5月,歐洲巴爾幹半島發生百年來最嚴重的水患,跨國多國的慈濟人2014年10月,克服萬難,終於進行了第一階段的發放,現在再次長途奔波,展開第二次發放(2015/4/10-12)。
第一天(4/10)九國慈濟人匯聚德國慕尼黑,帶著三貨櫃的物資抵達波士尼亞賽伯尼克鎮(Srebrenik)。
- Apr 25 Sat 201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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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民獻曝:你的愛心捐款,是救災還是釀災?
- Apr 24 Fri 201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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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民獻曝----慈濟慈善試說新語(一):甚麼叫貧窮,慈濟怎麼看?
- Apr 08 Wed 201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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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懂慈濟專案募款的財務報告(二)

在前一篇"讓我們看懂慈濟專案募款的財務報告(一)"一文,探討慈濟專案募款報告上網的內涵分析以後,這次讓我們繼續來探討慈濟專案報告上線後續效應,可以由此了解,台灣社會對非營利組織國際賑災工作的思維及其影響。
最普遍我們聽到的是,專案就應該專款專用................
國際賑災援助專案專款專用:--非營利組織所面對的不可能任務
- Apr 03 Fri 2015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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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懂慈濟專案募款的財務報告(一)

近日以來,慈濟相關新聞議題的爭議,很大一部份集中在慈善工作的財務管理,慈善是我的本業,但財務方面,坦白說,部份出自信任,更大部份出自以信任為藉口的懶惰懈怠,這麼多年來只懂自己的業務,對業務背後相關的財務報表,從來沒有用心去看過....。
新聞爭議發生,才知道這種懶惰的致命,....面對整個社會排山倒海甚至已經開始根深蒂固的誤解,一直有著明知實際狀況不是如此,卻不知如何說起、百口莫辯的鬱悶.....
寫這篇文章,跟之前寫"慈濟辦理土地變更的"內慕"??"一文一樣,就是決定先做好功課,接著希望盡量用最簡單的方式,讓所有的慈濟人一起了解....
- Apr 02 Thu 201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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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日本賑災,新聞疑點重重???(潘信安臉書)
日本311賑災財報在昨日公告,一開始的中央社發出的新聞中,將所有金錢的來源公正描述,然而這只是暴風雨前的寧靜,接著各大新聞爆出
「慈濟賑災運用付給魏應充59萬給魏應充、用自家錢買專書、買三千個隨身碟、付款年終獎金」接著下面的網友理所當然的開始「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瘋狂的開始闡述自己的正義!!但在這資訊爆炸的時代,「相對於媒體搶快,閱聽人反而要慢,也就是要沈澱,等到泥沙煙塵散去再做反應,而不是胡亂出拳。」(出自鄭國威/天下雜誌)為了要讓你點擊,一定要把魏應充搬出來!但是以下幾點卻是我越看新聞,越覺得記者的措詞充滿「無言」.....
一、慈濟甚至還花二十八萬多元善款「買」自家出版的三一一日本專書(蘋果新聞)
我們先不探討這本書,先來談談「買」這個字的邏輯,這本書<走過3.11:重新定義幸福>是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大家請注意看是人文志業,所以款項印製的成本是先由人文志業基金會支出,再用專案的錢買進來賑災使用。有人會問說為甚麼要這麼麻煩,沒錯就是必須要這樣,否則就會被是「款項不公開!!財報不透明啊XD」,因此用「買」此字,根本危言聳聽,但是卻不解釋這來龍去脈,引導我們的思考。
再者這本書的目的以及功用,就是為了讓災名能夠看見,39國國家捐款人的愛心,能夠看見這世界還有許多人陪伴在他們的身旁,你並不孤單。當然有些人看到這並不能認同,要送書這件事情,會認為慈濟又要「洗腦」??有行物資不斷地給予,並不能解決災難後的心靈創傷,就像是福音傳教會希望用歌曲或是聖經故事等等,讓人們心靈有所寄託。講到這一定有人會想說慈濟憑什麼要叫人家看他們所做,宣傳自己,但這是慈濟運用的方法,希望能夠平靜人心、安撫心靈,若你覺得行善不需要如此,那請您尊重這是這個宗教的想法,就跟尊重其他宗教的傳遞方法一樣,不同意可以提出意見以及想法,或者擺明自己的立場「不認同」慈濟,但不要單純「吐口水」~~
二、「還」買三千個隨身碟
我們一樣先不談隨身碟的用處,先來說說「還」這個字,在新聞中,記者用「還」這個字淺移默化的將閱聽人,引導到「憑什麼還要買隨身碟為賑災物資」,天呀!記者,把我們當成....(就不說了)帶著我們在他們的思維下玩耍....然而卻沒有解釋隨身碟的用處,讓我們覺得充滿氣憤後,最後放慈濟基金會新聞稿,這樣的操作,雖然符合新聞平衡,卻是將讀者做不客觀的引導!沒錯慈濟買了3000個隨身碟,而這裏頭放了七首日文歌,歌曲為誠心祈求天下無災等心靈樂曲(下方有連結)。而根據AMTA美國音樂治療協會資深顧問Barbara A. Else的研究,音樂在災難、創傷後的康復計劃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和作用。這也是為甚麼有很多讀音樂的人,會往音樂治療的方向走就職,還有還有我們喝的牛奶也都要聽過「莫札特的音樂」才會好喝XDD
綜合以上的詮釋,一定還是會有很多人想說幹嘛不要只發錢,筆者再次強調,沒有錯~行善給予物資很重要,但是某些團體特別注重于心靈的膚慰,而我也尊重大家捐錢給其他組織,單純給予物資。這方面的尊重,就像大家尊重基督教、天主教、佛教、在行善同時給予心靈物資的想法,反正都是做好事,我們都尊重,但是在不同意的地方也提出想法。
三、有一筆五十九萬六千七百二十二元明確標示「支付」給魏應充
天災來襲時,最需要的就是要填飽肚子,當時跟魏應充借錢,理所當然地要還錢,小弟認為應該要用「還」這個字比較恰當,當然會有人質疑是不是將善款中飽私囊,但是小弟有個疑問,如果真的是要給魏應充錢,賬目上就不用笨笨的把項目寫出「還魏應充代墊的點心費」吧!不過我知道這則爭議就大,很多人會抱持著不相信,但筆者抱持的概念就是一碼歸一碼,因為從小台灣的媽媽就教台灣的小孩「有借有還!」
四、慈濟「賑災人員」由民眾善款支應,合計達五十多萬元
先談談「賑災人員」,請問三位記者捧友們,賑災人員是誰?如果有在關心這個議題的大大,一定知道慈濟在這次日本賑災,如果你是志工身份賑災都必須自費,而這錢也高達4900萬。那就會有人說慈濟人不是很多,幹嘛要請專業的賑災人員。首先志工只是暫時性的人員,如果所有老闆都可以接受遇到災難臨時請假半年,天呀!!那這公司也太好了吧!(告訴筆者一下我一定要去那間公司)沒錯志工沒辦法長久的耕耘,所以必須要靠很多很多的專案人員,而這些專案人員,「錢少,事多,離家遠!!」如果要求他們在這1027天,都喝西北風,他們也太可憐了吧!請大家腦袋搜尋一下,有沒有大大的身旁是讀「社工的同學」,社工的定義「社會工作是以利他主義為指導,以科學的知識為基礎,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的助人服務的活動。」因此當他們把一身付出於社會公益時,理所當然要讓他們能夠生存。我知道會有人說,但他們憑什麼把我們的錢拿去年終獎金、端午節禮金,但是如果這是份工作,為甚麼他們不能享有一些我們所享有的福利呢?因為他們真的真的好辛苦,小的身旁有好多社工的同學,如果大家都在不願意付行政人員的費用,我超級為他們的未來感到憂心...
以上希望看完的大大,可以靜下來重新思考記者是不是有意圖的導向呢?當然如果你本來就討厭慈濟,一定尊重你繼續「討厭」。但是我相信這討厭一定是因為你想過為甚麼討厭慈濟,而不是因為看完新聞後,就覺得討厭慈濟,ㄎㄎㄎ!否則這些記者一定在背後竊笑,因為他們成功了XDD
謝謝大家看完長文,媒介素質要靠我們靜下心來思考~
世界(媒體)越快,心則慢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85/article/2389
隨身碟的歌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m_yNjDPulI 愛和關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md4blnu0Q 祈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zWr4vGG4Tk 愛灑人間
USB歌曲,聽不懂沒關係,不勉強,我們有中文版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XmXGcot4W0 愛與關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5HQugjL52k 祈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tgoLuMFUg4 愛灑人間
「慈濟賑災運用付給魏應充59萬給魏應充、用自家錢買專書、買三千個隨身碟、付款年終獎金」接著下面的網友理所當然的開始「自己的國家自己救!!!!」瘋狂的開始闡述自己的正義!!但在這資訊爆炸的時代,「相對於媒體搶快,閱聽人反而要慢,也就是要沈澱,等到泥沙煙塵散去再做反應,而不是胡亂出拳。」(出自鄭國威/天下雜誌)為了要讓你點擊,一定要把魏應充搬出來!但是以下幾點卻是我越看新聞,越覺得記者的措詞充滿「無言」.....
一、慈濟甚至還花二十八萬多元善款「買」自家出版的三一一日本專書(蘋果新聞)
我們先不探討這本書,先來談談「買」這個字的邏輯,這本書<走過3.11:重新定義幸福>是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大家請注意看是人文志業,所以款項印製的成本是先由人文志業基金會支出,再用專案的錢買進來賑災使用。有人會問說為甚麼要這麼麻煩,沒錯就是必須要這樣,否則就會被是「款項不公開!!財報不透明啊XD」,因此用「買」此字,根本危言聳聽,但是卻不解釋這來龍去脈,引導我們的思考。
再者這本書的目的以及功用,就是為了讓災名能夠看見,39國國家捐款人的愛心,能夠看見這世界還有許多人陪伴在他們的身旁,你並不孤單。當然有些人看到這並不能認同,要送書這件事情,會認為慈濟又要「洗腦」??有行物資不斷地給予,並不能解決災難後的心靈創傷,就像是福音傳教會希望用歌曲或是聖經故事等等,讓人們心靈有所寄託。講到這一定有人會想說慈濟憑什麼要叫人家看他們所做,宣傳自己,但這是慈濟運用的方法,希望能夠平靜人心、安撫心靈,若你覺得行善不需要如此,那請您尊重這是這個宗教的想法,就跟尊重其他宗教的傳遞方法一樣,不同意可以提出意見以及想法,或者擺明自己的立場「不認同」慈濟,但不要單純「吐口水」~~
二、「還」買三千個隨身碟
我們一樣先不談隨身碟的用處,先來說說「還」這個字,在新聞中,記者用「還」這個字淺移默化的將閱聽人,引導到「憑什麼還要買隨身碟為賑災物資」,天呀!記者,把我們當成....(就不說了)帶著我們在他們的思維下玩耍....然而卻沒有解釋隨身碟的用處,讓我們覺得充滿氣憤後,最後放慈濟基金會新聞稿,這樣的操作,雖然符合新聞平衡,卻是將讀者做不客觀的引導!沒錯慈濟買了3000個隨身碟,而這裏頭放了七首日文歌,歌曲為誠心祈求天下無災等心靈樂曲(下方有連結)。而根據AMTA美國音樂治療協會資深顧問Barbara A. Else的研究,音樂在災難、創傷後的康復計劃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和作用。這也是為甚麼有很多讀音樂的人,會往音樂治療的方向走就職,還有還有我們喝的牛奶也都要聽過「莫札特的音樂」才會好喝XDD
綜合以上的詮釋,一定還是會有很多人想說幹嘛不要只發錢,筆者再次強調,沒有錯~行善給予物資很重要,但是某些團體特別注重于心靈的膚慰,而我也尊重大家捐錢給其他組織,單純給予物資。這方面的尊重,就像大家尊重基督教、天主教、佛教、在行善同時給予心靈物資的想法,反正都是做好事,我們都尊重,但是在不同意的地方也提出想法。
三、有一筆五十九萬六千七百二十二元明確標示「支付」給魏應充
天災來襲時,最需要的就是要填飽肚子,當時跟魏應充借錢,理所當然地要還錢,小弟認為應該要用「還」這個字比較恰當,當然會有人質疑是不是將善款中飽私囊,但是小弟有個疑問,如果真的是要給魏應充錢,賬目上就不用笨笨的把項目寫出「還魏應充代墊的點心費」吧!不過我知道這則爭議就大,很多人會抱持著不相信,但筆者抱持的概念就是一碼歸一碼,因為從小台灣的媽媽就教台灣的小孩「有借有還!」
四、慈濟「賑災人員」由民眾善款支應,合計達五十多萬元
先談談「賑災人員」,請問三位記者捧友們,賑災人員是誰?如果有在關心這個議題的大大,一定知道慈濟在這次日本賑災,如果你是志工身份賑災都必須自費,而這錢也高達4900萬。那就會有人說慈濟人不是很多,幹嘛要請專業的賑災人員。首先志工只是暫時性的人員,如果所有老闆都可以接受遇到災難臨時請假半年,天呀!!那這公司也太好了吧!(告訴筆者一下我一定要去那間公司)沒錯志工沒辦法長久的耕耘,所以必須要靠很多很多的專案人員,而這些專案人員,「錢少,事多,離家遠!!」如果要求他們在這1027天,都喝西北風,他們也太可憐了吧!請大家腦袋搜尋一下,有沒有大大的身旁是讀「社工的同學」,社工的定義「社會工作是以利他主義為指導,以科學的知識為基礎,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的助人服務的活動。」因此當他們把一身付出於社會公益時,理所當然要讓他們能夠生存。我知道會有人說,但他們憑什麼把我們的錢拿去年終獎金、端午節禮金,但是如果這是份工作,為甚麼他們不能享有一些我們所享有的福利呢?因為他們真的真的好辛苦,小的身旁有好多社工的同學,如果大家都在不願意付行政人員的費用,我超級為他們的未來感到憂心...
以上希望看完的大大,可以靜下來重新思考記者是不是有意圖的導向呢?當然如果你本來就討厭慈濟,一定尊重你繼續「討厭」。但是我相信這討厭一定是因為你想過為甚麼討厭慈濟,而不是因為看完新聞後,就覺得討厭慈濟,ㄎㄎㄎ!否則這些記者一定在背後竊笑,因為他們成功了XDD
謝謝大家看完長文,媒介素質要靠我們靜下心來思考~
世界(媒體)越快,心則慢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85/article/2389
隨身碟的歌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m_yNjDPulI 愛和關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md4blnu0Q 祈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zWr4vGG4Tk 愛灑人間
USB歌曲,聽不懂沒關係,不勉強,我們有中文版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XmXGcot4W0 愛與關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5HQugjL52k 祈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tgoLuMFUg4 愛灑人間
- Apr 02 Thu 2015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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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說.心語】20150401 - 靈性提升的空間
- Apr 01 Wed 2015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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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祖專欄:捐出的善款可以隨時要回來嗎?
朋友老蕭問了個假設性的問題,他的朋友老王在十年前捐了一筆錢給一個財團法人慈善團體,手上有張收據,現在後悔了,可不可以要求退款?這是個有趣的法律問題,其答案與一般人的想法也許不一樣。本文不是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只是根據現有的法律做一些普法性質的討論而已。
捐款人也許會想,我捐錢做好事也沒有寫契約,也沒有得到什麼好處,現在改變主意了,要求退回不行嗎?
捐款,在民法上的關係稱之為贈與。民法規定的原則是一旦已將捐款交付,贈與即不得撤銷。所以這個問題簡單的答案就是,已經交付的捐款不可以要求退回。民法債各教科書都是這樣解釋,承諾捐款而尚未交付捐款之前,只要不是曾經公證或是履行道德上的義務,都可以撤銷贈與;捐款交付後,承諾業經履行完畢,已無撤銷的餘地。
民法如此規定的政策道理,其實在對公益財團法人的慈善事業為捐款的情形,特別明顯。如果捐款人在捐款之後,可以要求退還捐款,會使得公益捐款的運作陷入混亂的狀態。捐款之後,慈善事業可能已經將之運用於慈善活動之中,又要如何返還呢?即使是在尚未將從捐贈所得的善款完全用罄的情形,也不能返還;因為如果每一位捐款人都可以要求返還,應該優先還給誰呢?捐款者在交付捐款之前應該經過深思熟慮,不容在事後要求返還,形成公益團體慈善活動的困擾。老王的捐款是在十年前,如果十年之後還可以回頭要求返還,也就是說公益團體拿到任何一筆捐贈的款項,隨時都可能被要回去,那是要公益團體把錢留著等人要求退錢嗎?捐贈者都可以如此,哪個公益團體還能夠把捐得的錢用在慈善活動之中呢?
有一種捐贈稱為附負擔的贈與,依照最高法院判例(32年上字2575號)的定義:「所謂附有負擔的贈與,係指贈與契約附有約款,使受贈人負擔應為一定給付之債務者而言。」譬如捐款人在捐款約定之中寫明,受贈慈善團體應將之用於某次地震救災是。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用途,受贈的慈善團體當然可以將之使用於一切符合基金會捐助章程所定目的的活動。如果在捐贈的約定之中,確實有特別約定慈善用途的記載,受捐贈的團體應該將之用在所約定的慈善用途,而且在帳務資料上有所區別,做為履行約定的方法。做到了此點的受贈團體,捐款人捐出款項之後,也不能再要求退還。
以上所述,似乎是在說,受捐贈的公益團體沒有應改變心意的捐贈人要求,退還已經捐贈款項的義務。說的更準確一些,受捐贈的公益團體,其實還可能具有義務,不得任意將已收到的捐贈依照改變心意的捐贈人要求逕行退還。為什麼呢?可能需要話分兩頭來說。
從受捐贈的公益團體而言,可能已經將要求退錢的捐贈者的捐贈款項用掉了。即使是願意還錢,那要用什麼錢來還呢?公益團體也不能依樣畫葫蘆去向受其捐助的人把錢要回來,如果真要將捐款退回,勢必要用其他來源的款項返還,也就是說要用別的捐贈款項來還。可是別的捐贈者的捐贈目的,是要用來從事慈善性的有關支出,不可能是用來退還給改變心意的捐款人。用某乙的捐款還給改變心意的捐款人某甲,不會合乎某乙的捐贈目的,公益慈善團體的主管機關,恐怕不會也不該同意,公益慈善團體可以任意將捐款退還給十年後忽然改變心意的捐款人。此例一開,所有的捐款人都可以要求所有的公益團體比照辦理,公益慈善事業活動豈不是要天下大亂了?
從為捐贈的人而言,捐贈給財團法人公益慈善團體,申報所得稅時是可以用做扣除額的。十年前的捐款可能已經享受了所得稅的扣除利益,十年後再加退還,那稅捐要怎麼算?容許捐款人在捐款之後隨時改變心意要求退錢,從所得稅稽徵的角度看,也有問題,稅捐機關同不同意任何慈善團體開設此例?能不能接不接受退款的說法?恐怕也不會毫無疑問。無論如何,捐款人也不應該一方面享受稅捐利益,另一方面還可以毫髪無傷地取回原來的捐款。
簡單地說,基於以上種種理由的考慮,没有約定特殊用途而且已經交付給公益慈善團體的捐贈款項,捐款人沒有權利在事後改變心意而要求退還,受捐贈的團體也不該任意依照改變心意的捐贈人事後的要求,自動加以退還。
捐款人也許會想,我捐錢做好事也沒有寫契約,也沒有得到什麼好處,現在改變主意了,要求退回不行嗎?
捐款,在民法上的關係稱之為贈與。民法規定的原則是一旦已將捐款交付,贈與即不得撤銷。所以這個問題簡單的答案就是,已經交付的捐款不可以要求退回。民法債各教科書都是這樣解釋,承諾捐款而尚未交付捐款之前,只要不是曾經公證或是履行道德上的義務,都可以撤銷贈與;捐款交付後,承諾業經履行完畢,已無撤銷的餘地。
民法如此規定的政策道理,其實在對公益財團法人的慈善事業為捐款的情形,特別明顯。如果捐款人在捐款之後,可以要求退還捐款,會使得公益捐款的運作陷入混亂的狀態。捐款之後,慈善事業可能已經將之運用於慈善活動之中,又要如何返還呢?即使是在尚未將從捐贈所得的善款完全用罄的情形,也不能返還;因為如果每一位捐款人都可以要求返還,應該優先還給誰呢?捐款者在交付捐款之前應該經過深思熟慮,不容在事後要求返還,形成公益團體慈善活動的困擾。老王的捐款是在十年前,如果十年之後還可以回頭要求返還,也就是說公益團體拿到任何一筆捐贈的款項,隨時都可能被要回去,那是要公益團體把錢留著等人要求退錢嗎?捐贈者都可以如此,哪個公益團體還能夠把捐得的錢用在慈善活動之中呢?
有一種捐贈稱為附負擔的贈與,依照最高法院判例(32年上字2575號)的定義:「所謂附有負擔的贈與,係指贈與契約附有約款,使受贈人負擔應為一定給付之債務者而言。」譬如捐款人在捐款約定之中寫明,受贈慈善團體應將之用於某次地震救災是。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用途,受贈的慈善團體當然可以將之使用於一切符合基金會捐助章程所定目的的活動。如果在捐贈的約定之中,確實有特別約定慈善用途的記載,受捐贈的團體應該將之用在所約定的慈善用途,而且在帳務資料上有所區別,做為履行約定的方法。做到了此點的受贈團體,捐款人捐出款項之後,也不能再要求退還。
以上所述,似乎是在說,受捐贈的公益團體沒有應改變心意的捐贈人要求,退還已經捐贈款項的義務。說的更準確一些,受捐贈的公益團體,其實還可能具有義務,不得任意將已收到的捐贈依照改變心意的捐贈人要求逕行退還。為什麼呢?可能需要話分兩頭來說。
從受捐贈的公益團體而言,可能已經將要求退錢的捐贈者的捐贈款項用掉了。即使是願意還錢,那要用什麼錢來還呢?公益團體也不能依樣畫葫蘆去向受其捐助的人把錢要回來,如果真要將捐款退回,勢必要用其他來源的款項返還,也就是說要用別的捐贈款項來還。可是別的捐贈者的捐贈目的,是要用來從事慈善性的有關支出,不可能是用來退還給改變心意的捐款人。用某乙的捐款還給改變心意的捐款人某甲,不會合乎某乙的捐贈目的,公益慈善團體的主管機關,恐怕不會也不該同意,公益慈善團體可以任意將捐款退還給十年後忽然改變心意的捐款人。此例一開,所有的捐款人都可以要求所有的公益團體比照辦理,公益慈善事業活動豈不是要天下大亂了?
從為捐贈的人而言,捐贈給財團法人公益慈善團體,申報所得稅時是可以用做扣除額的。十年前的捐款可能已經享受了所得稅的扣除利益,十年後再加退還,那稅捐要怎麼算?容許捐款人在捐款之後隨時改變心意要求退錢,從所得稅稽徵的角度看,也有問題,稅捐機關同不同意任何慈善團體開設此例?能不能接不接受退款的說法?恐怕也不會毫無疑問。無論如何,捐款人也不應該一方面享受稅捐利益,另一方面還可以毫髪無傷地取回原來的捐款。
簡單地說,基於以上種種理由的考慮,没有約定特殊用途而且已經交付給公益慈善團體的捐贈款項,捐款人沒有權利在事後改變心意而要求退還,受捐贈的團體也不該任意依照改變心意的捐贈人事後的要求,自動加以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