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擷圖  

   (回應2014/07/04余孟勳發表於NPOst,請點選連結)http://npost.tw/archives/7736

 

  人生最大的懲罰是後悔,很後悔沒有第一時間看到這篇文章。

  三月中在慈濟新聞爭議階段最白熱化的時候,收到別人轉分享這篇文章,但當時專案募款不是最主要的爭議,因此沒有細看,後來到了3/25公佈日本311財報之後的爭議時已忘了,甚至自己寫了兩篇文章回應。【讓我們看懂慈濟專案募款財務報告(一)(二) 】

  現在偶然間再看到這篇文章,不勝唏噓,做為一個慈濟志業體的成員,實在是太懶惰、太偏安了,原來早在去年(2014年)七月,就有人用這麼懇切的語氣,把非營利組織投入大型災害專案救助所遭遇的的現況,和未來可能的危機,講得這麼清楚,而小編仍渾然不自知,甚至到事件過後才看懂。

  庶民小編對於作者的觀察有幾點回應:

一、為什麼非營利組織要針對大型災害專案募款?

1.因為大型災害後,民眾的捐款勢必集中在此事件,影響組織常態募款

2.因為大型災害的救災的龐大支出,勢必嚴重影響組織日常的財務與營運

二、為什麼大型災害專案募款會有剩餘款?

1.因為大型災害救援不可能精準規畫執行方式與預算。

  報載羅東聖母醫院擴建募款達七億以後停止,那是因為醫院籌建工程與醫院運作,原本就可以縝密、精準的規劃預算,訂定募款目標,這完全無法與大型災害救援相比,完全是不同類型、內涵的兩件事情。

  就像作者文中提到無國界醫師聯盟在南亞海嘯募款時,達到募款目標以後聲明不再接受募款,立刻引來其他非營利組織的抨擊,無國界醫師聯盟只做義診,用特定任務執行的方式,當然與其他有心做長期陪伴災民、進行災後重建的非營利組織,有完全不同的募款需求。

2.嚴重錯誤觀念之一──趕快把錢用掉就是有效率的賑災

  台灣社會習慣認定直接把捐款付出去、執行掉,就是最有效率的災害救援,不習慣非營利組織投入災後真正需求的中長期大型建設與方案。

  此時不得不說,慈濟多年來強調「直接、重點、即時」、「親手遍佈施」的原則,雖然我們自己是真心全力執行這樣的原則,但那是急難階段災害救援,到災後重建的階段,實務與大環境的實際需求已經遠不同於這樣的原則,整體募款支出比例,更是與所傳達的意象有大幅度落差。

  不斷的強調「直接、重點、即時」、「親手遍佈施」雖然真摯感人,但是不是在說明的同時,沒有足夠的深度和視野,無形中助長、縱容了台灣社會大眾的錯誤觀念?當社會大眾看到災害專案重建實務上的落差時,本能的反過來,憤怒批評慈濟人說謊!!斂財!!....沒錯,實務上我們完全無辜,但仔細想想,在社會教育的責任上,我們不是那麼真的無辜……

3.嚴重錯誤觀念之二,專案募款被認為只能用在狹義的專案對象

  2009年莫拉克風災後才一個多月發生凡那比颱風,對部份地區造成嚴重的災損,台灣就嚐到這個錯誤觀念的苦果了,因為所有募款已經集中在莫拉克風災,連政府都面臨有錢卻不能用在凡那比颱風的窘境,當時靠著行政院立刻擴大解釋才得以解決問題,但擴大解釋卻沒有足夠到真正教育整體社會,破除對專款專用的迷思,誤解與成見的藩籬禁錮,比法令還要可怕百萬倍,慈濟守法沒有用,面對台灣媒體與大眾”社會觀感”的嚴重內傷而傷痕累累。

  從外界上看起來,2005年南亞還沒有用完,2008年發生緬甸風災跟四川大地震,再開啟專案募款,還沒用完,2011年日本大地震又再專案募款,坦言,一直到2013年底菲律賓海燕風災,慈濟學乖了,不啟動專案募款,也還好菲律賓分會也夠建全有規模,海外其他分會直接捐款給菲律賓分會,台灣用日本311餘款以及部份常態國際賑災款項,用在菲律賓。

  沒錯,是的,餘款可以轉用,政府和法令是有到這個成熟度上的,但2015年初的風暴證明,台灣社會大眾還沒有成熟到這個程度,甚至暴怒的要整個社會的文化智商一起退化,而此時政府竟然也只能靜默不語,在一旁手足無措,無能保護守法認真的慈濟。

三、下一次,慈濟應該怎麼做災害專案援助?

當然,絕對沒有人願意看到再有災害降臨,但是現在這個世界已經不需要預言家或烏鴉嘴,多數人的基本科普常識都知道,在溫室效應下全球氣候劇烈變遷的現在,重大災害一定會發生,只是不知道在哪裡,在何時而已。

如果不幸發生了,對於慈濟的專案運作,庶民小編有些想法

1.仍然要啟動專案募款

2015年爭議事件後,如果發生重大災害,肯定對 上人和所有慈濟人來說,一定陷入兩難…….還要不要啟動專案募款?

庶民小編覺得,一定要堅定的啟動專案募款!!即使募款成果可能很慘痛,過程引發側目與非議,但仍然期盼 上人准許,讓我們溫柔,但堅定的走入人群,因為我們沒有錯,因為一次大型的急難專案支出,可能就會嚴重影響常態的財務與運作,因為如果這一次不能抬頭挺胸的走出去,未來就更難走得下去。

如果真的發生事情,專案募款的啟動與執行,過程必定具有高度歷史意義,未來有一天研究這一段歷史的人,一定會透過這些足跡的分析還給慈濟人清白。

2.正面說明慈濟災害救援的方向、做法與進度

現在,慈濟就應該認真的準備好對於救災和災後重建更完整的論述,甚至現在就開始陳述與對話,在萬一真的有災害,在專案募款階段,就可以清楚說明---

※說明明確計畫的實際困難──災害越大,越不可能預測救援或重建的時間、項目與預算。

※說明慈濟對災害援助的原則理念、角色與可能的做法,甚至直接說明,專案捐款不足,或者有賸餘款時的財務處理原則。

3.隨著災害救援到重建過程,即時公告讓社會大眾清楚了解,慈濟的救災專案計畫、進度、成果與財務收支概況。

  作者文中,只有一點我不是很贊成,談到美國紅十字會面對被要求公佈募款支出明細時寫到:…美國紅十字會透過律師的回覆是:「這是商業機密(Trade Secret)」。…律師表示,被要求提供的資訊包含募款、營運和財務訊息,如果揭露將嚴重損害紅十字會的競爭力,競爭者將可輕易複製其營運模式。…

  先說結果,我也認為不能隨意輕率的揭露組織支出細目,但那是因為支出細目容易被惡意的第三方曲解,政府或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應該透過專業會計制度稽核非營利組織,但是應該尊重非營利組織對細募資料的保密權利。

  可我不贊成,非營利組織應將自己的經驗視為智慧財產權保護,也就是把營利部門,對於私有財產權的觀念哲學,放進非營利組織管裡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iggy03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